因女方过错,办理离婚事宜
尊敬的各位律师:
你们好!不好意思给你们添麻烦了!首先谢谢你们!
我跟妻子于5年前结婚,并生有1子。去年12月份开始,妻子跟一男子关系暧昧,频繁交往,QQ、电话、短信不断。我察觉后,多次好心劝她,跟她讲道理,要她为家庭和孩子着想,不要玩火,但每次她都当面答应,但依然得寸进尺,我行我素,继续玩火。今年2月中旬,我发现他们还在频繁联系,而且QQ聊天言语肉麻,一怒之下将她的手机(可聊QQ)摔坏,并将她存在家里电脑上的她与那男子合影删除了。2月底,为了家庭和孩子,我主动跟她和好,她发誓永远跟那男子断绝一切来往和联系。但到3月3日为止,她还在跟那男子电话联系(男子是外地人),于是我跟她提出离婚。
我草拟了离婚协议书,提出因女方过错,按照我们结婚时的口头约定,婚后一方有出轨行为,就净身出门,但她矢口否认出轨,称自己毫无过错,是因为双方性格不合,我单方面提出离婚。她同意孩子归我抚养且她终身不承担任何费用,还要求婚后买的房子分三分之一(当时买房时,共有人为我、她
孩子),并一次性付给她10万人民币,或者她去买套房,要我给她付首付,她才肯离婚。
现在,我只掌握了他们的手机通话、短信清单,他们的合影、QQ聊天记录等证据,因当时没有想离婚,全都毁了。现在她不承认出轨,不接受我的离婚条件。
这种情况,我该怎样办理离婚?请指教,谢谢!
补充提问:
谢谢董律师!
可是,女方否认有婚外恋行为,而我掌握的证据不知道是否足以证明,是不是要提请法院通过司法渠道取证他们的QQ聊天记录、短信内容、通话内容和合影等,才能判决女方有过错呢?
如果上诉证据难以取证,女方坚持不承认,那怎么办?
谢谢!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1-03-07-状态:已解决]
董杜骄律师的解答:
可以诉讼离婚,过错方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财产。可以做证据保全公证的。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