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义勇为,左胸刺伤,我拿不到赔偿金,而法医鉴定太草率。
时间2011年 1月9日晚7点50分左右,地点是嘉兴某小区后门。吃饭回家的路上,碰上三名劫匪绑架一位女孩,于是我报了警,还上前制止,结果我左胸刺穿,百分之八十气胸,胸腔有积水,还有血块,当天就插入引流管,五天之后,因为再次出现积水,又从背后插入引流管,在医院住了11天后自己要求出院,因为住院期间警察不停的来调查情况,其中的两名劫匪还被释放,只扣留了刺伤我的那名绑匪。出院后一个半月,法医鉴定我是轻伤,于是我查了法医鉴定条例:“气胸及呼吸困难者为重伤”,但我的鉴定书上写着:“气胸无出现呼吸困难”所以就草率的鉴定为轻伤。今天已经快两个月了,我经常感到空气不足,呼吸费力,客观表现为呼吸运动用力,还老是做张口耸肩的动作(经我查证这属于呼吸困难)。昨天警察已把我的鉴定书与资料提交到嘉兴南湖区检查院,警察告诉我,叫我自己写状纸,但是也可以不写,因为钱是不可能赔到的。我决得非常冤枉,因为这场意外,我二个月没有工作,因为呼吸时气喘难受,不能正常的生活,警察想草率的结束此事,连法医鉴定都这么草率决定。我决得身心疲惫,不知道如何是好。
补充提问:
见义勇为那边我去问过了,对方也说不出个所以然,跟没有回答一样。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3-09-状态:未解决]
董杜骄律师的解答:
向当地见义勇为基金会反映解决,不能流血又流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