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继承问题

你好!产权证是我老公的名字,如果让他做公证,赠与我女儿所有(女儿今年九周岁),这样的话,假设我老公死亡的话,这个房子就应该归我女儿所有吗?不会被其他人继承吧?再有,我想请问,我女儿多大的时候,能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改为我女儿的名字?
咨询者: 吉林  [咨询时间:2011-03-22-状态:未解决]
董杜骄律师的解答:

赠与公证有效,前提是房产是归你先生个人所有的房产。至于产权证改名没有法律的限制和障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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