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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继承问题
你好!产权证是我老公的名字,如果让他做公证,赠与我女儿所有(女儿今年九周岁),这样的话,假设我老公死亡的话,这个房子就应该归我女儿所有吗?不会被其他人继承吧?再有,我想请问,我女儿多大的时候,能把房产证上的名字改为我女儿的名字?
咨询者:
fa198548
吉林
[
咨询时间:2011-03-22
-
状态:未解决
]
董杜骄律师的解答:
赠与公证有效,前提是房产是归你先生个人所有的房产。至于产权证改名没有法律的限制和障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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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杜骄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市岳成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北京 海淀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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