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纠纷
我想问一下,就是一个女的嫁到一个人家里去,男方给了她礼金6万二千八百.做喜酒2万零700,金银首饰8000.还有包红包,见面礼等6000.共计9万七千五百块.她结婚第二天说去打结婚证.但是她不去打.男方也没说什么.就这样过了1年.现在她要走.她说男方早泄.她要把这些礼金.金银首饰全拿走.我想问一下.她这样强行要走.我可以拿到我的多少钱?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1-03-27-状态:未解决]
董杜骄律师的解答: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