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礼已办,没来的及办理结婚证的、退还财礼问题 。急!!

结婚一个礼拜,女方在家住两天引发男方不满,晚上争吵男方把女方按在床上用枕头焖,要不是隔壁男方父母听到异声 即时赶来,恐怕女方已经窒息出事了 。女方因此被父母接回到家中,这时男方找出各种子虚乌有的理由,表示对女方不满,要求女方退还 结婚时给予 的礼金3万,及首饰 衣物等 共10万元请问合理吗?女方已经把男方给予的3万礼金 全数花费在酒席上。所以女方不同意给还3万礼金。只同意把对方买的首饰 衣物还给对方行吗。
补充提问:
注;没有登记结婚证
咨询者: 江西  [咨询时间:2011-04-14-状态:未解决]
董杜骄律师的解答: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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