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我老公讨公道

我老公在他厂子工作了17年,在上夜班时突发脑出血,厂子只给付了2万元治疗。我老公治疗就花了11万多,现在厂子什么都不想给,我想求你们给我援助,我该怎样想厂子为我老公讨回公道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4-24-状态:未解决]
董杜骄律师的解答:

认定工伤有难度的,但是可以走医疗保险的。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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