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纠纷的赔偿

我父亲在与别人发生纠纷时,被打伤至左耳耳膜穿孔,现听力下降,出现头晕等症状。现正在住院治疗。而对方家长拒绝付费。{因打伤我父亲的是一个年满16岁的少年】我想咨询魏国鹏律师,那个少年构不构成犯罪,他的父母有没有民事责任。这方面的赔偿我该怎么要?一个弱女子祈求你的帮助·····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4-25-状态:未解决]
董杜骄律师的解答: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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