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关于孩子扶养问题
我因家庭暴力现在起诉离婚,女儿9岁,儿子5个月(哺乳中),因为儿子在哺乳期我不想给男方,离婚是不是肯定给我,如果被男方强制抱走的话,他会说我不给孩子吃奶,如果这样的话,法院会不会把儿子判给他,我是不是也得支付抚养费?孩子多大后男方才能争夺抚养权?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3-22-状态:未解决]
于洪亮律师的解答:
一般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原则上判给母亲扶养,除非有特殊的情形除外,比如有精神病等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孩子判给谁,总的一个原则就是有利于孩子成长! 如果孩子判给对方,那你就需要拿抚养费。变更抚养权没有什么年龄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