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应该去公安局还是法院?
在河北施工,由于供电公司下发停工通知书与对方资金不到位,而导致停工造成违约。撤回施工队后给对方发了停工通知,在没立案前河北公安来找施工人,施工人请了律师一同前往河北公安局,并把证明材料留在了河北公安局,此后没有任何人找过施工方,突然几天前对方以诈骗合同140万为由报案并且发布了通缉令,并把人抓到了公安局,但真实情况是对方仅付了40多万的应付款,全部用于了施工和工人工资,请问此事件公安局的做法是否合法?再者施工方应该怎么办?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2-12-18-状态:未解决]
王乃迪律师的解答:
你好,就你所讲的情况,我作以下分析:
1、公安机关在办案程序上来讲还没有发现违法;
2、该案公安机关已作为一件诈骗案在办理;
3、因涉案金额为140万元,事态相当严重,此时应由律师出面介入收集有关证据后直接面对公安机关,要求公安机关撤销案件;
4、由律师到看守所会见相关人员,了解其口供情况,本案稍有不慎极有可能形成一件冤案。
具体情况可电话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