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使用权转让问题

当时是村委同意将一块集体土地以买卖的形式转让给我父亲做厂房,我父亲也是该集体村民,但当时只是写了张协议加上村委的印章及村长书记签字。并没有正规的使用权转让证明。
这块当时已经被批准为工业用地性质的。
现在要拆违了,不知道我能否凭借这份协议保住这块厂房。

补充提问:
当时该地块招标时,是由镇办事处将各个招标人召集一起开会决定的,这样也没有效力么?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2-08-02-状态:未解决]
薛成东律师的解答:

农村集体土地转让首先需要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包括之前的相关地方法规、农业部规章)村民表决同意转让的前置程序。如果单凭村长签字、村委会盖章,形式上看似生效,实质上恐难在法律上有效。所以单凭这份协议保住这块厂房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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