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责任问题

地点:员工宿舍
时间:下班1小时候后。
起因:王某与李某因琐事(非公事)起争执,继之以大打出手。
因王某瘦弱不敌李某,致使大腿骨折。
因李某无法私下调解,报警处理.
王某因治疗需要结清工资,我司已结清并都多支付2千元。
王某现住在我司员工宿舍,我司免费提供吃住。
一个礼拜后李某取保候审来我司要结算工资,因此事未解决我司未给李某结算。
王某得知,想把李某与我司共同上告。
我司有明确规定宿舍内不可斗殴,不知我司是否有责任?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0-12-14-状态:未解决]
薛成东律师的解答:

公司没有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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