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离婚案超过一年还没通知最后一次开庭
律师,您好!我有个朋友,她是2010年1月向法院起诉离婚,在1月12日左右立案的,记得是4月份开了一次庭,5月18日开了次庭,然后一直到现在为止都没有再开庭了。去问律师,律师说等着。昨天去法院问,法院说什么审判员之一生孩子去了,所以耽误时间了,什么时候能开庭不知道。。。
我那朋友女,29,结婚一年不到,有共同房产,无子女,无其他财产纠纷。男方有婚外情,并有照片、QQ聊天记录及我朋友与那第三者女方的手机通话录音。
请问,不是规定普通民事6月内要审结的吗?最长延期6个月?现在都超过12个月了,法院还不通知,去询问还说“不确定什么时候再开庭”。。。这是怎么回事?即使情况特殊到要最高法审批,也得通知当事人吧?
想请教律师,这属于什么情况?法院延期审理应该要通知当事人吗?我朋友现在应该怎么办?
补充提问:
昨天找法院问了,法院的一个文员接待的,她说最快下周可能会通知。那我们就问“那最晚呢?”,结果她回答说“不好说”。。。我晕,法院难道可以没有任何理由地无限制拖下去吗?我该找谁?
咨询者: 北京 [咨询时间:2011-01-12-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