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纠纷

我在塘沽开发区某公司工作了14年 且是九级工伤,合同期还没到,还有2年。现在公司领导说“没有我的岗位了”给我一定的补偿,和我解除合同,请问我能拿到多少?公司这样做合理吗?上年度我每月工资是5000元。谢谢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0-12-08-状态:未解决]
王义忠律师的解答:

如果您不同意吗,单位不能与您解除合同。

我咨询王义忠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益清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天津 南开区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公司并购 股份转让 量刑 刑事辩护 国际贸易 常年顾问 私人律师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王义忠律师 > 王义忠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