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签劳动合同及不交金

你好!2010年9月进集团公司的子公司上班,办公地点是在集团内,负责的项目是子公司的(子公司是重新注册的),且当初说明是与子公司签劳动合同,与集团业务及福利分清,没有任何关系;但现在的状态是除了工作其他所有的工资,福利待遇,包括考勤,请假单等等都是集团那边负责;这2个月集团以多种借口不予员工与子公司签劳动合同(也没有意愿让我们和总部签);12月中旬得知公司还没有给员工缴纳三金!想去仲裁所,需要准备一些什么资料呢?是不是要将集团的相关注册信息和子公司的注册信息一起提交?现在我们有子公司的相关营业注册信息,项目合同,集团的没有;与集团有关的资料只有员工的考勤(门禁卡)、请假单。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公司一直没有给员工工资条,如果仲裁以什么为凭证证明我们的月薪呢?工资是公司直接打入指定银行卡内(上海集团这边统一),每个月的工资分2次打入。
咨询者: 上海  [咨询时间:2010-12-23-状态:未解决]
刘凯律师的解答:

关于仲裁材料和证据方面还是建议你委托律师代理,不要图省钱。没有法律专业知识和经验的人,可能会遗漏应当争取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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