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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问单位无正当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能得到什么补偿?
我是在安徽滁州市的一个工业单位是做会计的,签了一年的合同,做了有10个月左右。老板挑个理由说我们做事没问题,就是没向着他了,不跟他一心。也未通知我们,就偷偷的招人了。正好被我们知道了也找他谈了,要他补偿。。请问这种情况我们应该得到什么样的赔偿?查了点资料说是正常解聘是补一个月工资。像这种情况属不属正常情况呢?能补两个月工资吗?谢谢!
咨询者:
fa2147498956
安徽
[
咨询时间:2014-02-11
-
状态:未解决
]
孔维迎律师的解答:
这个应该是赔偿而不是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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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维迎律师
执业机构:
安徽汉仁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安徽 合肥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遗产继承 劳动纠纷 债权债务 经济仲裁 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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