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08-12-17 16:15:18 作者:法制办 文章分类:法治天地
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08年12月21日前,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
(一)登录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网址:http://www.chinalaw.gov.cn),通过网站首页左侧的《部门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对征求意见稿提出意见。
(二): tjzqyj@csrc.gov.cn
(三): 010-88061334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