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取保或保外就医

本人因在20年前,跟家里的一群比较小的兄弟们一起在饭店里请吃饭喝酒,在大家都喝多了时,就有3-4个人到饭店的门口拦车抢了百来块钱,后面司机开车走时就报警,当天就被捉走了两三个人,后面案件被定为是6个人犯罪,没被捉到的就被网上通缉,再到后面又有两个人被捉到了,都被判刑,因本人前往广东没有被捉,后来知道被定为主犯,因年龄在里面最大,这些小兄弟都叫我大哥,所以就更不敢回去自首,再过大约两到三年,本人因车祸头部撞伤严重也开了两次头颅手术,在医院时家人也怕被捉没有用真名登记,到后来身体也慢慢恢复,但很多都忘记了,到现在头部里还埋有排积水的管,直到17年再次回到平和老家办理身份证,那时户口是被注销掉,要村里打证明,证明有此人的存在,后来就办上了身份证,就在厦门市同安区四口圳的百路达上班到21年6月份被平和刑警到宿舍捉走,当时也不知道什么情况。
咨询者: 福建  [咨询时间:2021-06-15-状态:未解决]
刘昌辉律师的解答:

会被追究刑事责任。建议聘请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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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广东金桥百信(烟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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