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一段时间他就因为争吵嫌我唠叨就殴打我,这算家庭暴力吗?

我和我老公结婚一年了,婚后经常因为夫妻吵架然后他就动手打我,这一年里他打了我五次,每次都是把我打的身上皮肤青一块紫一块的,可是我从来没有报过警。前两天又因为吵架他打了我两耳光然后把我按地下拳打脚踢得。弄得我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请问这能算是家庭暴力吗?如果算是家庭暴力,我想以家庭暴力起诉离婚需要什么证据呢?还有我个女儿刚四个月,孩子能判给我吗?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3-03-24-状态:未解决]
任爱卿律师的解答:

女儿四个月应当是可以判决给你的,你的情况属于家庭暴力,如果没有报警的话证据不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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