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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要与公司签订终身合同,公司却故意刁难开除了我
在公司工作三年将近四年,已经签过两次合同,14年10月就要到期。但公司却在工作中挑出很多小毛病记成大过而将我开除,防暑降温费煤火费从来没有给过,公积金也只在近期给上了两个月。之前签订的两次合同一份也没有给过我!请问这种情况下,有赔偿么?!
咨询者:
fa2147557500
天津
[
咨询时间:2014-09-01
-
状态:未解决
]
任爱卿律师的解答:
公司行为违法,你可以要求单位对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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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爱卿律师
执业机构:
天津竹音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天津 南开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劳动纠纷遗产继承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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