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要与公司签订终身合同,公司却故意刁难开除了我

在公司工作三年将近四年,已经签过两次合同,14年10月就要到期。但公司却在工作中挑出很多小毛病记成大过而将我开除,防暑降温费煤火费从来没有给过,公积金也只在近期给上了两个月。之前签订的两次合同一份也没有给过我!请问这种情况下,有赔偿么?!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4-09-01-状态:未解决]
任爱卿律师的解答:

公司行为违法,你可以要求单位对你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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