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人打架
去KTV下楼时朋友摔伤,出门时很粗暴的撞倒了一个女孩。他问我干嘛,我当时喝了酒,说:“你说干嘛,就撞你,我还打你呢!”然后我把她揪出来,揪住头发和我们其他两个兄弟把她摁在地上打算动手打她。这时她父亲出来劝架,结果本想打在那女孩身上的拳头打在了她父亲身上。他父亲出来劝架,但因为我们喝了酒很火大,所以就打他,打急了他开始反击。结果造成我方一个人腿部骨折。他们那边也有轻微伤。我们找他们要50万赔偿,过分吗?
补充提问:
他们那方说是我们先动的手,所以他们属于正当防卫。我不懂法律,您们觉得他们算是正当防卫吗?
咨询者: 天津 [咨询时间:2011-03-02-状态:未解决]
任爱卿律师的解答:
他算正当防卫,你们找人家要50万没有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