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咬伤人是否一定就要狗主负全部责任

我家的狗咬伤了一个村民,我们首先付给了对方2000元并说和对方去打针,对方坚持自己去不用我们去,我也去了几次对方家里问侯都好好的。过10多天对方也没和我们说不舒服,大约两三个星期左右对方以伤口发炎向我们要钱,我们又给了对方2000元并劝说对方住院,但对方不愿,对方陆陆续续去了几家医院还有私家诊所治疗,后来又来问我们要了3000元。两个月后,对方伤好了又要我们赔偿什么误工费和什么精神费一共3万元。

补充提问:
对方主要是咬伤了腿,当时前两个星期对方还能到处走动和出门,大家也都误认已经好了,还有对方还没有固定时间去看伤以至延误病情伤口发炎所致,刚发炎后我们还劝对方赶快去治疗,对方还坚决说择好日才去看伤。对方是工地的临时工,日常没有正式的工作,和我们一样是农民,我想问一下这样子我们还要赔偿那么多钱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0-03-18-状态:未解决]
张峻铭律师的解答:

不用赔偿那么多钱,对于饲养动物致人伤害的,由饲养人赔偿损害。但是如果由第三人或者受害人自身故意造成的,饲养人不负责。该案中,你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对方举证证明了的误工费,医疗费,交通费,住院费等等,但是由于受害人延误就医时机致使损害扩大,理应就延误造成的损害扩大部分负责。所以你不必听任对方要价,法院也不会支持他的所有请求,会根据你们各自的过错判决应当承担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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