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和遗产分割问题
您好,想咨询您一个问题。
现在一李先生因心脏病死了,有一女17岁和母亲71岁,妻子已离异,离异时,李先生因想尽快离婚,答应了负责女儿学费,生活费,大病的费用。现前妻拿着离婚协议要求除去抚养费后分割遗产,请问,协议对遗产分割有用吗?
离婚协议内容:
女儿随女方共同生活,男方负担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直至女儿大学毕业,
1。生活费每月600元,每年元月付清全年费用,2。教育费用(含学费,择校费,
培训费)由男方全部负担,3。医疗费以及其它不可预计的大额费用,由男方全部负担。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0-05-06-状态:未解决]
张峻铭律师的解答:
前妻不属于我国继承法规定的遗产继承人范围之一,婚姻解除后无权要求分割遗产。
但是作为离婚协议约定内容,女儿由前妻照顾,男方负担费用,前妻可以要求从遗产中扣除抚养女儿所需费用后,其他财产按照遗产继承规定,由李先生的继承人继承。若是这样计算下来的费用超过李先生所有财产或者占大部分,危及71岁老母亲的生活的话,可以酌情减少费用,因为要为李先生扶养的人留下必要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