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怎么处理

我前任男友在2007年首付买了一套住房,当时为了好贷款房产证写的我的名字,贷款也是我还的,现在我们分手了,男友要求我把房子贷款还清,在把房子过户给他,费用我出,请问怎么处理?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0-05-06-状态:未解决]
张峻铭律师的解答:

他的要求没有法律依据。
房产证上登记的是你的名字,你付的房子贷款,我国实行不动产登记制度,所以房子所有权归你。至于他的首付,你要归还给他,这属于他的财产。但是如果你不想要房子,你可以把房子卖给他,办理过户手续,他的首付款作为一部分房款折抵。
所以你可以拒绝把房子过户给他,而还给他首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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