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属于工伤吗?

我想咨询一下,有个朋友他是干装修的,在工长底下承包木工活,在干活的时候不小心给脚锯了,他可以向工长讨要医药费吗?谢谢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0-05-18-状态:未解决]
张峻铭律师的解答:

可以。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一款“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遭受人身损害,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佣关系以外的第三人造成雇员人身损害的,赔偿权利人可以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以请求雇主承担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你朋友作为工长的被雇佣人,在工作期间因为工作受伤,可以请求作为雇主的工长承担医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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