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治疗终结以后向经伤残鉴定资格的鉴定机构鉴定。 2 法律根据是公安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格的伤残鉴定机构评定伤残等级。具有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 3 由此可以看出伤残鉴定的时间是在治疗终结,应有出院诊断证明。向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由公安部门推荐鉴定机构,当事人自行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