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的性质

今天我同事班的某同学的一个贵重物品丢了,正好另外两个同学上课很长时间后才回来,他叫他们来办公室,问迟到的理由。由于他们两个平时的表现不好,有人就猜测他们可能跟这次丢东西有关(但并未直接说明),情急之下,我同事就对他两个说到:“快说,你们知不知道丢东西的事情,跟你们有关吗?”(并未一口咬定是他两个拿的)结果那两个孩子什么都不说,于是他又说到:“你是现在说还是等警察来了说?”但他并未报警,可是两个孩子的家长就不干了,要告我的同事侮辱诽谤罪,我同事的问题有这么严重吗?
咨询者: 云南  [咨询时间:2010-05-24-状态:未解决]
张峻铭律师的解答:

1 你同事的行为没有那么严重。
2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侮辱他人的行为,只有达到情节严重的,才以犯罪论处。一般侮辱行为,情节轻微的,不以犯罪论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公然侮辱他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处15日以下拘留、二百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
3 诽谤罪(刑法第246条),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构成诽谤罪的诽谤行为,必须是情节严重的,否则只是违反治安行政法规的诽谤行为或者民事上的名誉侵权,不够刑事处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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