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因为没有住房维修基金,又没有关于费用分摊的约定,房顶修理费用由全体业主分摊是合理合法的。因为房顶属于全体业主的共有财产,关系全体业主的利益,并不只是关系顶层住户,根据《物权法》规定,由此产生的利益和费用都应该由所有业主共同享有和承担。
2 法律依据《物权法》
第七十条 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
第七十二条 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
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第八十条 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确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