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事情我能否告对方人身伤害罪?

我家在农村,家中只有父母二人,但邻居是个缺乏道德的邻居,仗着自己儿子的势力,经常欺负弱势家族。最近频频把他家的污水倒在我家的门口,虽然不影响出入,但对老人而言心情十分郁闷,经常发生口角,为此老人已经几次入住医院,请问对于此事我该如何处理,能否到法院告他人身侵权,伤害罪,能否让对方对我父母进行精神赔偿?再补充一点,如果我要起诉对方,如何起诉,以何种理由进行起诉,适用于什么法律条文,请麻烦给出答案。谢谢



咨询者: 黑龙江  [咨询时间:2009-07-15-状态:未解决]
张峻铭律师的解答: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案情,你的邻居把他家的污水倒在你家的门口,如果是在你的宅基地范围内,邻居侵害了你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按一般侵权纠纷立案,案由可以“宅基地使用权纠纷”起诉;如果所倒污水虽在你家的门口,但在宅基地范围之外,也不影响通过,一般不用起诉,如果地面湿滑,给正常行走带来不便,可以“相邻同行纠纷”起诉。

口角引起老人生病,如果没有吵架引起发病的直接证据,很难胜诉;如果在口角中对方使用了辱骂性语言,可以按一般人格权纠纷起诉,如确实因口角引起老人发病,还可以提起人身损害赔偿,同时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你邻居的行为虽然很不道德,但还构不成刑事责任,所以谈不上伤害罪。

邻里关系纠纷靠诉讼是很难达到好的效果,建议你到村委会或派出所反映情况,最好由他们协调处理,或找一位中间人进行矛盾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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