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关系的问题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但是签订劳动合同是与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的五年合同,当时公司说两者均属于一个集团下属的公司,第一年算是实习期,所以与人力资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满一年后转正(实习期交五险,不交住房公积金)。在工作满一年后我提交了转正报告,公司也开始给我缴纳住房公积金,但是我一直没有与上班的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转正半年后我去问公司的人事处,对方说要签,但是不知道什么时候签,并且告诉我是一批人都没有签,让我等通知,具体时间不定,对此我很不明白,怀疑是不是有什么猫腻,这样合法吗?另外我想问一下,我现在的人事关系到底是在上班的公司还是人力资源公司?对方告诉我说是我的劳务关系是在上班的公司。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1-03-05-状态:未解决]
金度律师的解答:

您好,劳动关系应为您和人力资源公司,您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应为劳务派遣,,您与公司之间的关系应为劳务派遣。如需帮助,可联系我们,029-84503788,西安金度法务,西安市南二环西段九座花园西区2918室,祝您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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