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递丢失

时间:2008-07-17 21:35:23    文章分类:在线咨询

快递丢失 留言内容
留言者 :dk
邮箱 :dkbaby55555@126.com
IP:219.159.82.253 快递邮寄笔记本电脑,未送到货,发货地(西安)未填写发货物名称和保价,但是口头通知收货的快递人员,并让她写了书面证明,证明是笔记本电脑,收货地(南宁)称由西安赔付,并告知南宁的送货人已被开除,无法联系。 能否要求赔付,如果打官司,我还需要收集什么证据?投诉有没有时间限制?315投诉还是直接法律诉讼?谢谢 提取并回复    删除留言     留言时间: 2008-5-30 9:57:49      回复内容 朋友:
你好,你的问题答复如下:
按照相关的规定和邮资规则,你没有进行保价,所以,你可能不会得到与电脑价格相当的赔偿,你可以进行315投诉,也可以直接法律诉讼,这是二个不同的解决问题的渠道,你也可经同时进行。
谢谢你光临龚振中律师服务网。 修改此回复内容        回复:龚振中 回复时间:2008-6-15 21:56:15   
执业机构: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西 南宁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经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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