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百色市百名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时间:2008-07-17 21:44:01    文章分类:站内新闻

为百色市百名职工提供法律援助       2007年11月19日,上诉人黎宏昌等135名原百色汽车总站职工与被上诉人某某、名誉侵权赔偿纠纷一案,在广西百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龚振中律师作为上诉人黎宏昌等135名原百色汽车总站职工的委托代理人出席法庭,为上诉人黎宏昌等135名原百色汽车总站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龚律师是根据广西法律援助中心的指派,作为上诉人黎宏昌等135名原百色汽车总站职工一审的委托代理人,义务提供法律援助。本案一审上诉人黎宏昌等135名原百色汽车总站职工败诉,并依法提起上诉,广西法律援助中心继续指派龚振中律师为职工提供法律帮助,参与本案的二审诉讼活动。


       二审案件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双方未能在法院的主持下达成一致意见,法庭没有当庭宣判,法官宣布待合议庭评议之后,择日宣判。

    
执业机构:广西同望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西 南宁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房产纠纷 工程建筑 合同纠纷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经济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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