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问题

我在广东结婚,因夫妻感情破裂,能否回广西申办离婚手续。
咨询者: 广西  [咨询时间:2011-01-26-状态:未解决]
聂伟青律师的解答:

如起诉离婚,一般情况下,在被告住所在人民法院起诉,但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这里的“住所地”是指户籍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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