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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过错造成信用不良,无法贷款。该怎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您好,我在今年4月有一笔贷款到期,于是就提前还清然后办理手续再贷。结果现在再办新的贷款征信系统里就有一笔不良记录,银行工作人员解释说上面审批部门耽误的。可是我们客户的利益谁能保障?!他们一句话就了事而我们就无法再贷款,对我们客户的伤害实在太大!请问我该如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咨询者:
fa153021
天津
[
咨询时间:2010-12-27
-
状态:未解决
]
胡鹏程律师的解答:
银行侵害了你的信用权,应当承担消除影响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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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鹏程律师
执业机构:
天津津一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天津 河西区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医疗事故 债权债务 劳动纠纷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股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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