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卢海国律师谈婚姻怪现象之一

时间:2009-04-02 17:16:13  作者:卢海国律师  文章分类:婚姻家庭

石家庄卢海国律师谈婚姻怪现象之 ---老公前妻充当第三者       前不久,笔者作为律师为一位迷茫的女性婚姻当事人提供了咨询服务,颇有一番感触,考虑到对不幸的人提供更多的法律帮助,又限于律师为当事人保密原则,本文所述人物均系化名,如有雷同,请勿对号入座。     某日,一位貌美如花的年轻少妇推开我的房门,向我咨询讲述了这样一个案件:她和她的爱人在一个错误的场合邂逅后,男方向女方发起了猛烈的爱情攻势,由于两人年龄相差悬殊,起初遭到了女方父母的反对,同时两人关系越来越亲密,后来发生了律师常讲的“有配偶者与她人同居”的事实,在后来男方依然向其前妻提起离婚诉讼,“缘分” 所致,他们两个结婚了,起初两个人很幸福,婚后不久女方发现自己的丈夫不回家的次数越来越多,女方一直忍让,两年后女方同时遭到了男方的双重暴力---“冷暴力”和“家庭暴力”,忍无可忍的情况下,在朋友的引荐下,才发生了本文开始的那一幕。 这位女当事人接着向我讲述了她怀疑她老公在外面肯定有人,但不能提供更多信息,她有一肚子委屈和疑惑,言行中透露出不甚成熟。她问道“要是离婚我能得到什么”,我问她你掌握什么夫妻共同财产,她的回答令我十分惊讶,我只知道男方是某中介有限公司的负责人,银行存款、房产不清楚,男方有辆奥迪车,但车号还需要核实,我说为什么会这样,她讲,他不让我管这些,他给我买了一辆车,每月给我几千块钱,就这样一直过着。多么纯真的人啊!随后我给她详细讲解了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财产的分割规定,以及“过错”的构成要件、需要什么证据,过错产生的三种后果:“一是证明夫妻感情破裂,达到离婚诉讼的第一个请求和目的,二是在财产分割上有过错方在分割财产时不分或者少分,三是无过错方可以要求精神损害抚慰金”,听完我的解答后,她又询问了一些具体的准备工作和步骤以及一些注意事项和技巧,包括突发情况的处置,证据的收集等等情况后,显然她对我的咨询很满意,交纳咨询费后临别时讲“卢律师,我会和你电话联系,在向你请教,希望得到你的帮助”。数日后的一天晚上,她打来电话中称“通过几天跟踪,她发现她老公不回家的时候去的均是同一住处----他前妻那,他还看到了她老公抱着和他前妻的儿子,他满脸笑容”,问她应该怎么办?事已至此,我出于个人的办案时间的考虑,向其引荐了一位专事婚姻调查的朋友,在后来过了几个月她专门跑到我的办公室表陈了谢意,说我们协议离婚了,她争取到了相当可观的财产。     “老公前妻充当第三者”仅是一种表象,对于本案不一定准确,但这令我提笔的理由是:     不幸婚姻中谁是真正的受伤害者,这令我一时迷惑;     是当事者怎样的社会心理成就了社会急剧变迁过程中类似故事的演绎;     想起了一位法官每次离婚案件必提的那句话“家庭还是原装的好”;     世间百态,唯有自己才是行为的主宰者!     文: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卢海国律师
    来源:河北律师网www.hb64.com
执业机构: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河北 石家庄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刑事辩护 常年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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