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种情况可否起诉

2010年母亲去世,留下早年的一份遗嘱(未注明时间),指出其居住的房屋只由三个女儿A、B、C继承,不留给儿子D。现D为霸占房屋,威胁A接收5万元现金放弃其他份额(该房屋市场价30万左右)否则施以暴力。若A接收,后期是否可以起诉D?起诉有效期是多久?谢谢!
咨询者: 河北  [咨询时间:2011-05-03-状态:未解决]
李凤娟律师的解答:

若a接受,视为a已同意放弃其应该继承母亲的财产份额,事后不可以起诉d。建议由a、b、c三方,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你分得自己应得到的财产份额。详情可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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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仁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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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名誉侵权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消费维权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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