丢失货品如何赔偿

 我在一家珠宝店上班,在2011年的1月27号月底盘货的时候发现少了一条10克多的铂金链,然后查了原先的点货本,是在1月3、4号丢的货。因为我们班点货点错了(我们是两班制的),就要我们班全赔,应该吗?难道对班没责任吗?只要是店里的人都应该有责任吧?还有领导就没过错吗?这个赔偿怎么分配

补充提问:
因为时间过去了一段时间,根本查不出什么来,也不知道是被偷了 还是掉了。
咨询者: 江苏  [咨询时间:2011-03-08-状态:未解决]
李凤娟律师的解答:

1月3、4号丢的,一直到1月27号才发现,你们中间又倒了几次班,这些班次在点货的时候同样没有发现,同事领导也有疏于管理的责任, 因此,那条项链让你们班的人全赔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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