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房产问题

分家文书经相关人确认后,能否再立遗嘱?而且是在没有通知相关受益人的情况下,立了遗嘱(与原分家文书相违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急,非常感谢!!
补充提问:
那分家文书是我爷爷找人写的,把一半房子分给了我爸,一半给了我四叔,后来我爷爷临去世的时候昏迷不醒的情况下,我四叔找人立了份遗嘱,写房子全是他的,请问这份遗嘱是否有效?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3-09-状态:未解决]
李凤娟律师的解答:

当然可以再立遗嘱,如果遗嘱内容与分家协议相冲突,以遗嘱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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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机构:北京市仁杰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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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劳动纠纷 遗产继承 债权债务 名誉侵权 合同纠纷 交通事故 消费维权 取保候审 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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