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私下收款,是否涉嫌经济诈骗?

我这边是一家物流公司,我公司有位员工,在职其间,因涉嫌暗中收款,也就是说,客户付给我们公司的运费,转到他个人名义下,然后,又由他再转到我们公司帐号,这个行为公司是否可以控告他挪用公款?
补充提问:
实际情况是这样的, 他自己开发的客户, 向我们公司走货, 客户本来要付运费给公司的,但他自己提供了一个收款帐号给到客户,结果,客户就把款转到他的名义下, 他个人收到款后, 抽取利润差额,再把款转入公司, 后面经公司发现此行为, 当天直接把他开除. 但开除他后发现个问题(开除他的时候,他的客户还有拖欠公司的款项) ,公司向他的客户催款, 都说款已经付了,也就是说,公司开除他的时候,他已经把客户的款收走了,但还没有把款转回公司,涉及到8000左右的运费收不回来,这个金额公司是否可以维权利益,向他收回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3-10-状态:未解决]
李凤娟律师的解答:

挪用公款的犯罪对象指的是国家工作人员,如果你们公司不是事业单位,此人应该不构成挪用公款罪。但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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