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赔偿
我是一个26岁的女孩,我跟我男朋友已经有三年感情,在去年6月份我们在婚姻登记所办理结婚登记,也领了结婚证.本来今年打算办理结婚的行礼习俗.但在谈婚事过程中,大家有点误会,双方就冷战了一个月,之后女方就发信息给男方是准备讲和好的,但男方就回复信息说分手,原因是大家性格不合,所以不如分手.他就发来这样一个信息,女方没有做错事的情况下,说明了就是离婚了.因为我跟他写了结婚证.我想问我们这个结婚证有法律效力的,可以保护我的权益吗?如果办离婚手续后我会得到赔偿吗?我精神上的,名誉上的都可以得到赔偿吗?
补充提问:
他提出跟我离婚,但我们还没有办理离婚,我想咨询是我现在这种情况,写了结婚证的,还没有共同生活的,便我们有三年感情,也写了证书.我可不可得到赔偿?精神上的陨失和名誉上的陨失,都有赔偿吗?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4-13-状态:未解决]
高连英律师的解答:
拿了结婚证,你们的婚姻关系就受法律保护。离婚时,如果对方没有过错,你无权要求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