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我弟这种情况能不能算上工伤?
我弟今年42岁,于今年10月在去单位途中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我们向所在单位提出工伤要求,单位答复:第一没有在工作场所,第二未在工作时间。我弟已死亡,我们无法知道是否单位派去工作?以上情况能否算上工伤?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0-12-28-状态:未解决]
向华律师的解答:
你弟可以认定为工伤(亡)。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的规定,如果你弟是去上班的途中发生了交通事故,受到伤害而死亡的情况完全符合上述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