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可以保释?
马某,男,15周岁,因用刀伤人被逮捕。2010年10份,马某的朋友喊其去打架,之后马某用刀伤了陈某。医院鉴定说陈某是重伤。后马某父母和陈某父母达成协议,一共赔偿陈某1万4千元,陈某父母不再举案。但是法院现在不放人也不开庭。
想了解一下,是否可以保释?或者有其他什么办法,可以把人赎出来?
补充提问:
10月份的那天,马某及其朋友打了两场架。前面第一场没有伤人,当一行人走的时候马某走在最后面,接着后面冲出来的陈某勒住了马某的脖子,将其摁在地上,然后马某抓起刀捅伤了陈某。一共两刀,第一刀没有拔出来,第二刀就是在第一刀的基础上推了一下,但是没有伤及腹脏。以前马某有过偷窃被公安局抓过的案底。
咨询者: 湖南 [咨询时间:2011-01-01-状态:未解决]
黄甫林律师的解答:
根据你提供的情况,马某的行为属防卫行为。象这种情况,请律师辩护,对马某有利些。在未开庭之前,将人从看守所放出来,叫保取候审,要花很多钱,没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