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求帮助

事情的经过:2011年4月25日早上,在某红绿灯路口时,我与一辆摩托车发生碰撞,当时前方一辆电动车突然急停,对方的摩托车跟着急停,然后我的摩托车也随着急停,我的左脚膝盖撞到对方摩托车的车尾,当时在等红绿灯的过程中,对方并没有说什么,也没有提出报交警,等转了绿灯时,大家各自上班,随后对方在尾跟随着我,到了我公司门口,她才说被车压到脚,现在去看医生,看完医生再来找我,说完就走了,再过了几分钟,她要求我公司的保安叫我出去见她,当时我没有理会对方,到了27日的早上,对方到了交警大队报案,要求我赔偿她全部的医药费及误工费,而且交警大队已经把我们两个的证件都扣留了,注意一点:现在我才发现摩托车的保险在去年的3月份已到期了!!
交警的意见:交警说始终都是我撞到她,说到尾都是我不对,我应该负上全责。
请问:现在我该如何处理??这种情况,我是否要负上全部责任??如果双方得不到协商,该怎么办??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4-28-状态:未解决]
孙湖律师的解答:

当时不报案!你向交警要《 认定书》注意一定要这是有含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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