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纠纷
2009年9月5号进入一家化妆品店做销售人员 2010年3月3号被调到公司做区域经理 2010年5月调到加盟部做加盟经理 2011年1月25日上交辞职报告 2011年3月17号正式离开公司
我去咨询了当地的劳动仲裁 不是应该赔偿十一个月的双倍工资吗 为什么仲裁只能给我申请2010年5月至2010年9月份的双倍工资呢
补充提问:
那根据我的情况2009年9月5号进入一家化妆品店做销售人员 2010年3月3号被调到公司做区域经理 2010年5月调到加盟部做加盟经理 2011年1月25日上交辞职报告 2011年3月17号正式离开公司 申请劳动仲裁能赔偿我那几个月的双倍工资 能详细说说吗 谢谢
咨询者: 山东 [咨询时间:2011-05-03-状态:已解决]
孙湖律师的解答:
仲裁怎么具体回答的
咨询者对解答的评价: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