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包耕地还未到期,却因新上任村长另租他人?“一女怎能二嫁”?
我于2000年承包了村里(内蒙古呼和浩特土左旗毕克齐镇脑包村)280亩耕地,承包期为14年,且承包费在承包时已付清。去年村里新上任了一个村长却把我承包的土地又承包给了别人,通知我不能种这个地了,可是我这四年的承包费在都交了,于是我想要回这四年的承包费不种就不种吧!(毕竟一级村官压死人)可是我多次索要无果,村长说不在他上任期租的不给,于是我把脑包村委会告上了法庭。2010年12月29日,内蒙古土默特左旗人民法院立案受理了该案。2011年1月21日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被告土左旗毕克齐脑包村村委会继续履行与原告于2004年签订的承包协议书。可是这看的马上就要种地了,我们化肥也买了,地也翻了,也浇了。4月25日,我却接到法院下发的一份“决定书”。决定书决定:“土左旗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认定该案事实有误,经院长提起对本案再审。该案争议的地由脑包村委会耕种。”
咨询:1、村委会把一块土地在租给我的同时又租给其他人不违法吗?怎么也得我的到期了才能再租给他人吧!
2、一审判我可以再种土地,如果对方不服可以在一个月内上诉,可这都过了三个月了马上就要撒种了了,才通知我们由村委会耕种!我的损失怎么办?
3、难道新上任了村长就可以不履行以前的承包合同吗?
4、新上任村长有关系,我有多少胜诉几率?
咨询者: 内蒙古 [咨询时间:2011-05-08-状态:未解决]
孙湖律师的解答:
该案争议的地由脑包村委会耕种。”这是临时措施。下一步进入再审,做好准备继续打赢官司。注意他们的配合。你是该村村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