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财产纠纷

原妻04年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法院判处离婚并分割财产房屋2间,无其他财产分割要求。但并未执行,房屋本人一直居住至今,期间进行装修。11年原妻再次上诉,要求执行当初判处的房屋归其所有,其他财产无分割要求,主要是指宅基地。法院方面说法是,宅基地及土地的分割事项在村委会和镇政府处解决。因本人宅基地与相邻地块存在界半纠纷,原妻在未经本人许可下,私下与纠纷方达成协议,对存在纠纷的宅基地私自处理。并经过村委会处理,在所立协议上有村委会签字盖章证明。以上事项均未通过本人同意,现在本人对宅基地的使用权遭到侵犯,正当权益得不到保障。
咨询者: 陕西  [咨询时间:2011-05-29-状态:未解决]
孙湖律师的解答:

没有说清楚,法院到底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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