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侵害公共利益
我们楼层是两梯三户的结构,有一户是在电梯旁凹进去的,但他将本来用于通风采光的窗户跟他家的门口走廊用不锈钢拉闸给封了。因为楼宇公共部分我们全体业主都有出了钱的,他这样做也影响了楼层的通风采光,严重影响了我们其它两户人的利益。我们多次物管反映情况,物管也多次找了他们,但他们也没有要拆除的动静,请问他的做法是否侵害了公共利益?我们应该怎样做呢?
咨询者: 广东 [咨询时间:2011-06-22-状态:未解决]
孙湖律师的解答:
不是公共利益,是众多业主的利益。建议共同起诉要求恢复原状、排除妨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