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咨询
我是雨润公司一名员工,因在业务上的往来导致被我公司淘汰的一位代理商在我公司贴吧发帖对我进行诬陷,内容为:雨润赤峰办事处经理黄金龙能力之强:1、近期从安徽老家将父亲接到赤峰市,要求一个代理商帮忙在赤峰市找房子,自己要做熟食,2、黄经理10年去南京开会,手机号码不是赤峰这面的,反倒要求赤峰一个代理商给交手机费,3、黄经理和赤峰一个卖肉的关系火热,卖肉的男老板不在家,黄经理竟然找人一起去卖肉的这人的家里去吃饭,自己说经常去。雨润在出现质量问题后,此黄经理不管不问,竟然说,爱怎么地就怎么地,雨润也不是我家的。4、从10年年底开始黄经理就和别人一起合伙做赤峰雨润的代理,黄经理负责价格以及质量,另一个人也是雨润集团内部的一个经理负责资金。
除第一条当中的我父亲来到赤峰市属实,但没有找经销商帮忙找房子,和第三条有经销商(此人即为发帖人)帮我交电话外,其他皆为捏造,并因第四条公司对我暂时做停职处理后调查。请问我可以根据以上哪些内容对其进行诉讼,并需提供什么证据,并对此对我进行诬陷之人有何种处罚措施?谢谢
咨询者: 内蒙古 [咨询时间:2011-07-09-状态:已解决]
孙湖律师的解答:
请输入解答的内容,字数在4000字以内!以侵犯名誉权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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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