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导致我朋友脾脏整个切除,请问对方该负什么法律责任?谢谢!

你好,我朋友因欠其同事150元,没及时还钱,对方先招留我朋友身份证,后又打我朋友,导致我朋友眼睛打肿及脾脏破,而后我朋友打110报警,警察现已拘留对方,我朋友送医院后,动了手术,整个脾脏切除.现至今还在医院治疗,术后四天,对方家属有付15000元医药费,是在医院通知欠费时再交的.交费不主动.但在我朋友家属未到医院时,对方多名家属有逼我朋友签什么赔偿协议.我朋友因术后二天根本没清醒及年龄太小(20岁)就签了,这合法有效吗?我们家属的意思是要等我朋友完全康复后,再与对方具体谈谈赔偿及追究法律责任.请问在我朋友住院休养这段时间,我们家属应该接下来做些什么,及对方要付什么法律责任?我朋友住院休养这段时间,对方家属如未经我朋友家属同意及陪同的情况下,来打扰我朋友,这属于违法吗?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4-23-状态:未解决]
孙湖律师的解答:

申请鉴定是否构成 重伤。

我咨询孙湖律师
咨询标题:
咨询内容:
 
我要咨询无须注册,点击"我要咨询"立即提交!
执业机构:北京王玉梅律师事务所呼和浩特分所
 所在地:内蒙古 呼和浩特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合同纠纷 医疗事故 交通事故 工程建筑 房产纠纷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行政诉讼 合同审查 常年顾问
您的位置:法邦网 > 找律师 > 
 > 孙湖律师 > 孙湖律师解答的公开咨询
关于法邦网|联系我们|法律声明|欢迎合作|RSS订阅|友情链接|反馈留言|法律百科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210683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