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架导致我朋友脾脏整个切除,请问对方该负什么法律责任?谢谢!
你好,我朋友因欠其同事150元,没及时还钱,对方先招留我朋友身份证,后又打我朋友,导致我朋友眼睛打肿及脾脏破,而后我朋友打110报警,警察现已拘留对方,我朋友送医院后,动了手术,整个脾脏切除.现至今还在医院治疗,术后四天,对方家属有付15000元医药费,是在医院通知欠费时再交的.交费不主动.但在我朋友家属未到医院时,对方多名家属有逼我朋友签什么赔偿协议.我朋友因术后二天根本没清醒及年龄太小(20岁)就签了,这合法有效吗?我们家属的意思是要等我朋友完全康复后,再与对方具体谈谈赔偿及追究法律责任.请问在我朋友住院休养这段时间,我们家属应该接下来做些什么,及对方要付什么法律责任?我朋友住院休养这段时间,对方家属如未经我朋友家属同意及陪同的情况下,来打扰我朋友,这属于违法吗?
咨询者: 浙江 [咨询时间:2011-04-23-状态:未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