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君瑜律师文集-第4页

(40篇文章)
·深圳市房地产权各登记中心地址及咨询电话

深圳市房地产权各登记中心地址及咨询电话 深圳市房地权登记中心 地址:罗湖区北环大道1022号金湖文化中心 1、布吉登记点:布吉街道吉政路19号 84701441; 2、龙华登记点:宝安区龙华街道龙环二路181号 27706... 查看全文>>

·深圳市婚姻登记机关地址

深圳市婚姻登记机关地址 1、罗湖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处 深圳市罗湖区德智路1号,罗湖区法院执行局旁,公车站:峰景台、天井湖 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六上午9:00—11:30,下午2:00—5:30;周五下午为整理档案时间,... 查看全文>>

·结婚登记两次

结婚登记两次 案情简介:张先生80年代与妻子在男方户口所在地登记结婚,80年代末,凭结婚证当地有政策优惠,张先生又与妻子在女方户口所在地进行结婚登记,几年后,张先生与妻子到女方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要求撤销... 查看全文>>

·员工是否可以单方撤销离职申请?

案情简介:王小姐入职某公司担任行政文员一职,2011年4月通过邮件向其任职公司领导提出离职申请,未说明具体离职的日期。可没过两天,王小姐后悔了,向公司人事部门口头提出撤销离职申请,但此时用人单位已不想继续... 查看全文>>

·调整岗位 降低薪金

案情简介:赵某2005年10月入职深圳某民营企业至2010年5月,2007年5月14日签了为期一年的劳动合同,2008年12月31号续签了三年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劳动合同上都没有写明月工资金额。2010年起赵某加班比较少,部门经理以... 查看全文>>

·关于部分企业恶意规避员工工作年限

案情简介:李某2006年被某银行聘用为银行员工食堂厨师,签了四年期劳动合同,工资由银行发放。2010年2月合同到期后,银行让李某等一批员工与另一家实业公司签订一年期的劳动合同,工资由实业公司发放,李某称实际是... 查看全文>>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的情形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查看全文>>

执业机构: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合同审查 文书起草 调解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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