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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搬迁赔偿咨询
我的公司在珠海,现在要从珠海搬到四会,相隔几百公里,我们这些员工有不愿意去的,也给公司签定了有效的劳动合同,现在在公司做了三年6个月多了,公司搬了以后营业执照不变,还向珠海纳税,请问我们要吧申请赔偿吗?赔偿标准是怎么样的?
咨询者:
fa413128
广东
[
咨询时间:2012-11-24
-
状态:未解决
]
吴君瑜律师的解答:
用人单位 跨市搬迁,员工不同意去的,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经济补偿金的赔偿标准为每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支付半个月工资的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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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君瑜律师
执业机构: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
所在地:
广东 深圳市
手机号码:
15811286610
擅长领域:
婚姻家庭 遗产继承 合同纠纷 劳动纠纷 交通事故 债权债务 房产纠纷 合同审查 文书起草 调解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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